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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取消了这61项证明事项!

发表时间:2019-10-01 08:26

日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根据通知,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其中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36项、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2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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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附件1: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jpg


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附件2: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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